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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法官助理招募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05 15:52:34 打印 字号: | |
  根据江苏省相关文件规定,无锡市律师协会在滨湖区法院共建“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基地”,现滨湖区法院面向无锡市开展实习人员招募,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及方式

招募对象:

无锡市律师协会实习人员(预备会员);

招募方式:

申请人经所在律师事务所同意自愿报名。


二、资格条件

1. 政治素质好,法律知识扎实,品行良好;

2. 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且在律师事务所实际工作满3个月的实习人员;离实习期届满在3个月以上(或离实习期届满虽不满3个月,承诺在法院实习期内不申请实习考核及面试);已由所在律师事务所缴纳社会保险。


三、报名方式

申请人填写《申请律师执业人员担任实习法官助理审批表》及个人简历资料发送指定邮箱(法院联系人:毛瀚飞、赵赫,电话:82211622、82211597,报名邮箱:wxbhfyzzb@163.com,邮件主题须写明“实习法官助理报名表+律所+姓名”字样)。


四、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9月18日止。


五、实习阶段

(一)实习期限

经审核、面试通过,实习期限一般为3个月。

(二)岗位职责及期限折抵

实习法官助理在法官指导下履行审查诉讼材料、组织庭前证据交换、接待当事人、准备参考资料、协助调解、在法官指导下主持证据交换、质证、草拟法律文书等法官助理职责。

实习期间应全日制上班,遵守回避及纪律规定,不得接受案件当事人的委托;实习期满后三个月内不得代理滨湖区法院管辖范围内的案件。法院为每名实习人员指定一名资深法官担任导师,指导开展审判辅助工作和理论调研。实习期满经考核,以其法官助理任职时间折抵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

(三)实习补贴

为保障实习人员在实习期内的日常工作与生活需求,滨湖区法院将相应发放实习补贴。


六、日常管理

实习人员的日常管理、实习指导、工作纪律等事项按照《关于开展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到法院担任实习法官助理的实施意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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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律师执业人员担任实习法官助理审批表



 

责任编辑:bh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