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
公告
本院定于2018年11月22日9时30分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审理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诉被告人冯小妹犯寻衅滋事罪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八日
附:关于申领旁听证的通知
该案开庭地点为本院第一法庭,因旁听席位有限,为满足公民的旁听需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旁听的公民需向本院指定的外网邮箱(wxbhyjs@163.com)发送申请书的电子稿。每份申请书只限申请一人旁听。申请书的主题栏填写:申请旁听,内容栏需填写:申请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电子邮箱,以便本院回复。对不提供上述信息或不完整提供上述信息的申请,本院将不予受理。
二、旁听证的申领发放采用“优先申请、优先发放”的原则。本院在收到额定数额的申请后即不再受理,敬请谅解。
三、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按规定进行审核。
四、本院将在审核后对申请人发送邮箱回复或电话通知。请收到通知的申请人于开庭当日9:20分前携带本人身份证,至本院东大门门口依次接受审核登记、安检,领取旁听证。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五、旁听证使用。申请人本人凭旁听证进入法庭后,请听从工作人员指挥,对号入座,庭审结束后由工作人员收回旁听证。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
2018年1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