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
公告
本院定于2018年11月22日9时30分在本院大法庭公开审理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诉被告人梅利利、徐洋洋、吴国富、王化进、陈州、马万年、陆迎春、王杰、梅扬中、姜文娟犯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