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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单位无锡统帅商贸有限公司、被告人秦性伟、陈迪伟、秦性天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申请庭审旁听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27 20:55:26 打印 字号: | |

本院受理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单位无锡统帅商贸有限公司、被告人秦性伟、陈迪伟、秦性天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一案,案号(2025)苏0211刑初281号2026年2月2日9:30开始,在本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现就申请庭审旁听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时间

2026年1月28日15:00

二、申请方式

采取微信小程序申请的方式,以完成线上申请的时间先后确定旁听人员。

具体操作请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进入主界面后,点击“旁听申领”进入填写基本信息,选择需要旁听的案件,选择“旁听人身份”和“旁听须知”,在指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成功后,点击主页面“我的申领”,可查询申请详情。

三、申请旁听说明

1、请线上申请人员如实填写姓名、身份证号及手机号,一经填报无法修改。

2、旁听席位优先保障当事人亲属,剩余旁听席位由社会公众通过小程序线上申请的方式确定,先申请先得,未申请成功人员不再另行安排旁听。

3、如通过小程序线上申请到旁听席位的人员,系当事人家属提供的申请旁听亲属名单中人员,本院为其预留的旁听席位自动取消,且不再候补。


 
责任编辑:滨湖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