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已经数不清自己为了工资奔波多少趟了。其原先就职于某建设公司和某工程公司,每月工资2万余元,2021年1月起公司未再向其发放工资,2023年1月,李先生离职。2023年李先生向滨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裁决某工程公司向李先生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共计36万余元,某建设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因某工程公司和某建设公司一直未付款,李先生又至滨湖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财产查询及现场调查,最终未执行到任何款项,终结本次执行程序。2025年,李先生以某工程公司和某建设公司不清偿到期债务且缺乏清偿能力为由申请对2家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滨湖法院民二庭受理上述2起执转破的申请破产清算案件后,发现某建设公司法定代表人高某正在高淳监狱服刑。案件法官助理和书记员驱车前往监狱组织双方听证。听证尚未开始,高某一见到李先生就露出惊喜的表情,说:“我以为又是谁来提审我呢,原来是你啊”,从双方的沟通中得知,二人原系大学同学,毕业后李先生又跟着高某工作了6年,因为高某入狱,公司经营不善,无人管理和支付工资,李先生才去申请劳动仲裁和强制执行。听证过程中,高某对于破产清算申请十分抵触,在问及公司经营状况、资产状况时一概以“在监狱不了解情况”敷衍回复,但是当法官助理问及李先生与公司关系、工资是否得到清偿等问题时,其态度明显缓和,也承认“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法官助理以此为契机,询问双方和解意向,并从情义角度劝说双方多年感情来之不易,要相互理解、互相体谅。李先生表示:“案件是次要的,我主要也是为了借此机会来看看你。我也不想走到这一步,实在是没了工作,还有房贷,经济压力大没办法”。高某十分动容:“你这么说我太感动了,我在这里也没人来看我,我老婆都两年没来看我了。你放心,欠你的钱我肯定还,我的处境你也知道,现在没办法,等我出来肯定能还你”。同时,高某还提出某建设公司尚有经营价值,对外有经营多年的业务,自己也具备相关的能力和资源,刑满释放后会努力经营公司,尽快清偿债务,让公司早日走上正轨。李先生表示理解:“我相信你,案件我不诉了,等你出来。你也保重身体”。法官助理也适时从法律角度向李先生释明撤回申请的法律后果,并提示高某出具书面欠条以保障李先生权益。高某当即手写了欠条,承诺了付款时间和付款金额。李先生也出具了撤回申请2家公司破产清算的申请。最后,二人还约定以后写信保持联系。
李先生与高某十余年的同窗与共事之情,到对簿公堂的无言与无奈,再到隔着铁窗的释然与和解。两张手写的欠条和申请书,既是二人多年情谊的印证,也是滨湖法院民二庭工作的缩影。民二庭始终坚持以司法为民情怀对待每一个当事人,以多元解纷机制处理每一个案件,推动法治营商环境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