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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法官助理说|高玉立】在纠纷与和解中触摸司法温度
  发布时间:2025-10-29 16:28:41 打印 字号: | |

编者按

想知道立案庭的实习日常是什么样的?“实习法官助理说” 第六期来揭晓答案!这次,立案庭实习法官助理高玉立将带来她的一线实践感悟,带你近距离了解立案工作。


一眨眼,实习已接近尾声。在法院立案庭实习,就像一场沉浸式的司法实践课。从劳动争议的薪资纠葛到婚姻家事的情感拉扯,从交通事故的责任厘清到简单民事纠纷的鸡毛蒜皮,我跟随着法官们穿梭在案卷与调解室之间,在组织调解、参与庭前质证、撰写判决草稿的过程中,不仅触摸到司法程序的严谨肌理,更读懂了法律背后的人文温度。



在调解中看见“法”与“情”的平衡

立案是纠纷进入司法程序的第一道关口,而调解则是化解矛盾最直接的方式。在律所实习时,总觉得双方当事人无法调解也没关系,反正有法院兜底。但进入滨湖法院之后,亲眼见证指导法官处理若干件民事纠纷,并促进当事人达成调解合意,或即时履行或分期履行之后,我才发现对于当事人来讲,调解或许是化解纠纷最便捷、高效的方式。

观察法官组织调解的全过程,我发现法官并没有急于评判对错,而是先让双方倾诉,说尽心中的委屈、发出郁结于心的怨气,适时递上一杯水或者一张纸,接着一对一单独释法、说理,最后结合双方实际困境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进而促成调解。

这些细节让我懂得,司法不仅是冰冷的规则适用,更是对“人”的尊重与理解。调解也不是放弃原则,而是用法律的刚性框定底线,用共情的柔性搭建沟通桥梁。


在庭前质证中学会“细节”的重量

如果说调解是“柔”的艺术,庭前质证则是“刚”的较量。跟着孙庭长学习、参观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的庭审时,以为法官的发问仅仅是为了查清事实,自己独立组织质证时,才发现法庭发问大有讲究。如果问得太多,会导致庭审拖沓,既耽误当事人安排又浪费司法资源;如果问得太少,又可能查不清案件事实。与孙庭长讨论之后,才明白在庭审中不仅要听当事人怎么说,更要看证据材料还原的事实情况,要抓住双方争议焦点,找出双方证据链的缺口,针对性发问,高效审理案件。孙庭长对庭审细节的打磨,让我深刻体会到“以事实为依据”不是一句空话,而是对证据的审慎核查,对当事人权利的认真负责。


在判决草稿中体会“文字”的力量

撰写判决草稿是开庭后的重要任务。起初我只是对着模板生搬硬套,导致判决草稿逻辑混乱、行文拖沓,在法官们的逐字修改及当面讲解后,依据“诉请明确争议焦点→证据梳理案件事实→法条计算赔偿金额”三步进行书写,最后才得到一份及格的判决草稿。法官们对我说:“判决不仅是解决纠纷的文书,更是普法的载体。”这让我意识到,法律文书的严谨性,不在于辞藻的晦涩,而在于逻辑的清晰与说理的透彻——让胜诉者明白为何有理,让败诉者懂得为何败诉,这才是司法公信力的来源。


实 习 感 悟

三个月的实习,让我跳出了书本上的“法律条文”,看到了现实中“人的纠纷”。法官们既要坚守法律的底线,又要兼顾人情的温度;既要追求程序的正义,又要化解实质的矛盾。这种平衡与坚守,让我对“司法为民”有了更深刻的理解:法律不是冰冷的工具,而是守护公平的堤坝,是缝合裂痕的针线。未来无论从事何种职业,这段在立案庭的经历都将提醒我:既要心怀对法律的敬畏,更要保有对人的关怀。


 
责任编辑:滨湖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