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色如墨,星光点点。8月13日晚上8时,我与书记员同事驱车前往马山街道,开启了一次特殊的送达之旅——为一位近七旬老奶奶送达传票等案件材料。
白天多次联系无果,让我们意识到,唯有披星而行,方能在老奶奶家中见到她本人。车轮碾过蜿蜒的环湖大道:三十多分钟的车程里,我望着窗外的星火人家,思绪翻涌:程序正义的最后一公里,往往需要司法者以脚步丈量。

辗转抵达老奶奶居住的小区时,楼宇的窗户大多已透出温暖的灯光,唯独她家窗口一片漆黑。我们执着手电在小区内仔细寻找线索,终于在一处树影遮蔽的角落发现了屋内微弱的光亮。

叩响门扉后,一位白发老人警惕地探身而出。我们立即出示工作证件,耐心表明身份并说明来意,向老人家解释传票上的时间、地点以及案件基本信息,请她签收了解。但是老人家颤抖的手并未接过文书:“我看不懂!这债是儿子公司的,与我何干?”我们随即向其解释:“钱是你儿子公司欠的,就是因为你儿子公司不还,现在债权人要求公司股东承担出资责任,你是公司股东,所以才成为被告,这份材料就是送达给你的,希望你按时到庭……”“我不会签收的”,老人家打断了我们说话,随即用力关上了门。


面对闭门拒收的困境,我们依法启动了留置送达程序。在门廊灯光下,我们郑重将材料放于老奶奶家门上,并拍照、录像取证。这一刻,法律不再是抽象条文,而成为具象的实践。留置送达绝非简单放置文书,它要求严格遵循法定要件:当事人明确拒收、文书置于其住所、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这既是程序刚性的体现,也是对当事人知情权的终极保障。

这次星光下的跋涉,让我对司法为民有了更深切的体悟: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同等重要,留置送达看似技术性操作,实则承载着保障诉权的核心价值。法律程序绝非可有可无的形式,而是当事人知情权、参与权、答辩权的基石。每一次送达都是一次普法,若老奶奶能够通过我们此番说明,能够理解应诉的意义,这比任何抽象普法更有效。如一位法官所示,将“法言法语”转化为百姓语言,才是真正的法治浸润。同时,司法也需要俯身与仰望,正义的实现既需法庭上的正襟危坐,更需田埂巷陌间的躬身践行。


返程时已近深夜,星光依旧温柔地洒在蜿蜒的山路上。那个紧闭的门扉或许仍未敞开,但是法律的文书已如种子般留置在应当生长的土壤里。程序正义的微光,终将在耐心等待中照进现实——因为司法为民不仅体现在庄严的法庭上,更镌刻于每一次翻山越岭的送达中。送达,这个看似简单的程序性事项,背后却藏着无数的细节和智慧。它不仅需要我们严格遵守法律程序,更需要我们用心去理解当事人的心理。而这正是法律与人性交织出的最动人的光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