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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宣传周 | 直击庭审现场:太湖法庭审理境外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

  发布时间:2025-04-24 09:23:24 打印 字号: | |

4月21日下午,太湖法庭至无锡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北京方正数码有限公司起诉梁溪区某电脑商行、广州锵某电子有限公司、方正多媒体科技有限公司(香港)等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无锡海关公职律师、企业及律师代表、区人大代表,以及无锡学院法学专业师生现场参与旁听。



原告北京方正数码有限公司享有“”、“”等注册商标,主要用在计算机及其周边设备、喷墨打印机墨盒、激光打印机墨盒、打印机等产品上,经过多年宣传和使用,已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具有较高知名度。



原告市场调查发现,全国范围内众多店铺大量销售标有“vFound”、“授权商:方正多媒体科技有限公司(香港)”的液晶显示器。经查,广州唯某电子有限公司申请注册“vFound”、“eFound”、“aFound”、“bFound”等50余枚商标后授权给境外的方正多媒体科技有限公司(香港)使用,再由该香港公司作为授权生产商,授权广州锵某电子有限公司在境内生产、销售被诉“vFound”品牌显示器。“vFound”注册商标现已经行政程序被判处无效。



原告认为方正多媒体科技有限公司(香港)擅自将原告的“方正”商标在香港注册成企业名称,并在内地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混淆,广州锵某电子有限公司大量恶意申请与原告近似的商标,并在全国范围内大量生产被诉侵权商品,构成侵权。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规定,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停止侵权,赔偿损失305万元。



因涉诉被告为境外企业,审理法官庭前与香港公司取得联系并令其签署送达地址确认书,有效解决涉外案件送达难、周期长的问题,确保公开庭如期顺利进行。庭审中,原告提交证据70余份、侵权液晶显示器实物13台,双方围绕侵权构成展开激烈辩论,在审理法官的庭审控制下,2小时的庭审过程紧张而有序,现场座无虚席,公开开庭取得良好的法治宣传效果。

 

责任编辑:滨湖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