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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滨湖法院一案例入选最高院多元解纷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5-04-07 16:45:57 打印 字号: | |

最高人民法院2024年5月启动建设“多元解纷案例库”,于2025年1月22日正式上线并向社会公众开放。滨湖法院报送的“十余名员工与某设备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调解案”于2025年3月27日成功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多元解纷案例库,为滨湖法院首例入选多元解纷案例库的案例。


入库编号:D2025-161-1-186-210

十余名员工与某设备公司追索

劳动报酬纠纷调解案

——“三步走”策略协同化解集体讨薪纠纷

撰写人:杨峰、孙克凡




关键词

民事 劳动合同纠纷 集体讨薪 法律援助 一人有限公司 股东连带清偿 人民调解


基本案情

某设备公司成立于2017年,系股东刘某设立的一人有限公司,公司主要系从事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的专门公司。近年来,受经济下行及公司决策失误等多重因素影响,生产经营愈发困难,无力支付员工工资。2024年4月起,设备公司停止经营,员工陆续离职;但设备公司未能及时支付工资。随后,十余名员工申请仲裁,未予受理,故诉至法院。


处理方式方法

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因设备公司已停止经营,涉及劳动者人数众多,解决不好,极易导致劳动者权益无法保证,引发群体性风险。故法院制定“三步走”策略:第一步,鉴于系集体性纠纷,主动联系当地司法局为员工提供法律援助,方便统一协调。第二步,联系某设备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庭,由人民法庭通过地方政府协调联系某设备公司负责人。第三步,通过工商信息查询某设备公司的股权情况,并与股东进行沟通释明,引导通过调解方式解决。

根据以上策略,法院首先联系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由司法局指派专门法律援助律师进行司法援助,便于法院直接和律师进行对接。人民法庭在地方政府支持下,与设备公司负责人取得联系,讲明调解能够给设备公司一定缓冲时间,帮助脱离经营困境。之后经设备公司同意,法院将纠纷交由人民调解员调解,并由法官提供专业指导。考虑到公司为一人有限公司,经法院释明后,公司股东刘某同意就案涉款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基于前述股东承担连带责任担保及避免诉累的情况,员工同意就索赔款项进行让步,并同意延长付款周期,让设备公司有充足时间盘活企业。最终,全部员工与某设备公司达成调解方案。


处理结果

全部员工与某设备公司达成调解协议,由员工给予设备公司一定还款时间,设备公司在约定期间内一次性支付欠薪,并由设备公司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集体欠薪纠纷实现一次性解决。


解纷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88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0条、第46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23条


解纷要旨

本案系一揽子化解集体欠薪纠纷的典型案例。本案中,法院采取“三步走”策略,先通过人民法庭地域优势作用,争取属地党委政府支持,联系到用人单位负责人及股东处理本案纠纷,解决找不到人的问题,为后续调解工作奠定基础。之后通过由法律援助律师统一负责员工调解工作,推动调解方案快速达成。最后在调解过程中,考虑设备公司长期发展,以及员工合法权益的实现,通过设备公司股东在调解协议上进行背书,确保调解协议得到实质履行。本案的成功化解,既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又给予设备公司盘活资产的时间,避免公司因劳动者集中批量索赔,使经营陷入困境,甚至导致破产。双方对调解结果均满意。


推荐部门: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

化解单位(调解组织):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滨湖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