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房屋真的多次漏水,物业修了也不太行,这可怎么办?”

原告钱某系无锡市某社区业主,因房屋漏水问题多次向本案被告物业公司报修,但经维修后一直未能达到原告预期效果,后钱某向物业公司及相关建设单位申请调取案涉材料,均未有明确回复,故将社区物业公司与业委会诉至我院,请求法院判决两被告向其提供物业合同、查验资料等材料。

本案系业主知情权纠纷,原告诉请中不仅涉及到物业合同、工程查验资料、共有设备养护记录等十余项材料,还涉及到业主表决会议记录,考虑到涉及业委会成员个人隐私,以及资料整理难度大,内容较多等因素。为便于双方矛盾化解及争议问题的解决,本案承办法官孙熠多次与双方沟通协调,促使双方在庭上达成初步方案,约定共同至社区物业处对原告提出的诉请内容确认并现场核验。

本案书记员刘宝琛至社区物业协调双方工作,经过3个多小时的协调,双方一致确认了本案争议问题,并在现场进行了核验查看,初步达成了调解方案。后续,本案书记员刘宝琛再次至社区物业与双方沟通,对初步调解后的未确认部分进行了补充核验,通过现场释法及对事实梳理,最终解决了本案争议问题,双方共同确认了调解方案,圆满解决了本次业主与物业公司、业委会间的纠纷矛盾。

解决社区纠纷,营造和谐社区氛围,也是法院工作的职责所在。本案中,孙熠法官、刘宝琛书记员及时同各方当事人进行沟通,深入了解案件相关情况,通过“零距离”调解方式,妥善化解了矛盾纠纷。孙熠法官通过深入浅出的语言为双方准确分析了要害问题,并同时从法理、社会角度划分了双方应当承担的责任与义务。刘宝琛书记员坚守岗位,在夜色浓重时分努力协调双方的和解事宜。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

面对社区纠纷,仅仅通过诉讼程序往往“治标不治本”,简单的追求结案并不能根本的解决问题,案件审查的同时也应当以化解矛盾纠纷为抓手,通过调解方式既能够有效化解矛盾,又能够有效维护和谐友爱的社区关系。下一步,滨湖法院将继续加强调解工作,秉持共创和谐社会的工作理念,坚持用耐心的倾听、朴实的话语、真诚的调解,努力化解当事人之间存在的矛盾纠纷,为当事人提供更有温度的司法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