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6月13日,滨湖法院执行局收到两位80多岁老人送来的感谢信。两位老人激动地握着执行法官的手,“十几年了,终于把钱拿回来了,太感谢你们了!”


事情发生在2012年,两位老人肖某、陆某将毕生积蓄70余万元借给了朱某、张某,后因朱某、张某没有按时归还诉至法院,2014年5月滨湖法院出具调解书,明确朱某、张某应于2015年12月31日前归还欠款70余万元,但朱某、张某未按照调解协议履行,肖某、陆某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因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案件虽然终本,但执行并未停下。2019年得知两被执行人均已退休,执行法官当即决定执行其中一人的退休工资,但每月5000元的还款对于年近80的老人在有生之年收回全部欠款显得希望渺茫。为此,滨湖法院执行局多次前往被执行人居住地查人找物,通过现场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居住的房子价值颇高,于是执行法官顺藤摸瓜,对该不动产进行调查,发现该房产系安置给被执行人张某的房产,虽然没有登记在张某名下,但依然可以执行。找到了这个突破口,执行法官立即启动拍卖程序,并责令限期付清全部欠款。在房子面临拍卖的压力下,2024年5月,朱某、张某承诺一个月内付清全部欠款,并于6月11日付清了全部欠款,至此,一个历时十年的执行老案得以圆满解决。

滨湖法院执行局始终坚持如我在“执”的理念,下大力气推进终本案件清仓,不放过一丝执行到位的可能性,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执行中感受到公平和正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