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热烈祝贺

滨湖法院法官获佳绩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最高法、最高检、海关总署等10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表扬2022年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的通知》(银发〔2023〕205号),刑庭严子浩同志荣获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工作成绩突出个人。


滨湖法院刑庭副庭长
二级法官
严子浩

近年来,严子浩同志在刑事审判中强化责任意识,积极能动履职,带领审判团队严格审理洗钱类刑事案件,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助力“三年计划”提质增效。
讲堂风采


2021年至今,严子浩同志共审结7件洗钱案件,无一抗诉改判。在办理洗钱案中,严子浩同志切实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证据裁判原则,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在查明洗钱犯罪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准确定罪量刑。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修改后的“自洗钱”犯罪,根据从旧兼从轻的原则准确认定,在一起案件中认定被告人虽然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但犯罪事实发生刑法修正案施行之前,不构成洗钱罪。

注重延伸审判职能。在办理系列骗取银行消费贷款并洗钱案件中,发现银行存在监管漏洞,及时向银监部门提出切实可行建议。加强反洗钱工作宣传引导,切实将反有组织犯罪法、扫黑除恶与反洗钱工作相结合,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提高辖区防范洗钱犯罪能力。

下一步,滨湖法院刑庭将以这次表彰为契机,继续贯彻落实《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计划》的重点工作部署,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更加昂扬的斗志,在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工作中再创佳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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