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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光而行,“春·甘霖”之凌晨执行

  发布时间:2023-02-28 16:46:14 打印 字号: | |

凌晨5时,远处的点点星光,似乎在召唤人们开启生机盎然的一天。此时此刻,滨湖法院警灯闪烁,执行局的干警们早已整装待发,全力以赴开启“春•甘霖”集中执行行动第二场之凌晨执行。530分,随着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李敏嘉一声令下,24名执行干警斗志昂扬的奔赴执行战场。 

545分  滨湖梅园徐巷

洪光军法官带队的第三执行小组迎着夜色首先抵达梅园徐巷。根据生效法律文书,被执行人鲍某需支付申请执行人王某人身损害赔偿款2600元,但在前期执行时并未查找到鲍某。此时,执行干警们将正在熟睡的鲍某逮个正着,经法律释明后,鲍某因畏惧拘传而当场将案款支付至法院账户,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558分  经开太湖街道吴巷

秦玮副局长带队的第一执行小组在完成第一处查找后,便马不停蹄赶至太湖街道吴巷。被执行人张某尚欠彭某借款36000余元未还,张某虽多次声称付款,但始终未予履行。经交涉无果后,执行干警遂将张某拘传至执行局,在承办法官的协调下,案件最终以彭某当场支付10000元、余款采取分期付款的形式达成执行和解。

 622分  新吴锦江苑

陈果法官带队的第四执行小组在到达新吴区锦江苑周某住处时天已大亮,顾不上奔波的疲惫,他们便向六楼爬去。尚在美梦中的周某被急促的敲门声拉回了现实,在执行干警亮明身份后,周某即识趣的说到:我知道什么事情,我换好衣服就跟你们走。

 855分  江阴颐康名苑

顾不上疲劳,由陆峰副局长带队的第二执行小组在完成凌晨执行后即驱车赶往江阴。被执行人范某的两处房屋因涉及案件而被拍卖,范某虽在拍卖前承诺成交后即迁出,但在成交后却拒不履行迁出义务。陆峰副局长在到达现场后,果断对该两套房屋实施强制换锁并完成腾退交付。 

950分  滨湖马山某客栈

为加强法院执行工作公开和监督力度,本次集中执行我院邀请了5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同见证。该案被执行人某客栈在装修完工后拒不支付申请执行人装修款,因发现该客栈尚在经营,故执行干警对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场搜查,并经谈话后将其法定代表人拘传回执行局。代表、委员们体验了执行全过程后,纷纷为滨湖法院执行工作点赞。 

本次“春•甘霖”之凌晨集中执行行动,共历时6个小时,涉及案件14件,其中现场搜查2处,被执行人承诺限期迁出2处,腾退交付房屋2处,拘传7人,执行完毕1件,达成执行和解5件(涉及金额382万余元),实际执行到位121000余元。

有人说,有光的地方就会有希望,而希望对于申请执行人来说无比珍贵,滨湖法院的执行干警们正在追逐光的道路上狂奔。


 

责任编辑:滨湖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