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全院干警整体素质、司法能力和服务水平,优化办案技能和方法,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推动形成敢为人先、争当标兵的浓厚氛围,滨湖法院自去年十月起,在全体审执法官、法官助理中开展“办案之星”评比活动,从每月办案业绩突出、效果良好的办案人员中评选“办案之星”,并将评选结果在绩效考核、评先评优和干部选拔中有效运用。
今天,让我们来看看9月“辅助办案之星”都有谁呢?

@民一庭法官助理 赵赫
为保证案件及时结案,赵赫放弃了部分休假时间,原本20天的探亲假期仅7天就重新回到工作岗位上。9月结案20件,其中有6件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涉及的租赁时间均超过十五年。十五年间出租人主体多次更名重组,承租人也多次变更,导致每户情况各不相同。为了解决这几桩淤积了十五年之久的案件,赵赫不畏困难,积极调取相关档案材料,耐心查看寻找线索,明确各方权利,最终协助法官作出判决。
同时他还坚持将诉前调解挺在前面,成功化解了8起纠纷。这8起纠纷中,有4件原告申请撤回起诉,另有4件经法院确认调解协议。另外,9月有一起涉及本反诉的装饰装修合同纠纷,在审理过程中双方针对工期延误及违约责任承担问题,针锋相对多次补证,经过赵赫详细的调查与审理,最终协助法官形成判决。判决书送达后,双方当事人主动联系赵赫,要求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不再上诉,取得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

@民二庭法官助理 徐业青
9月审理的债权确认纠纷一案,A公司向B公司以1.5亿元的价格购买污泥处理生产线。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产生矛盾,A公司诉至滨湖法院要求B公司支付二千多万元的违约金及一千多万元超出违约金部分的损失。审理过程中,A公司提出B公司存在未按约供货等多项违约行为,并申请对设备质量问题进行鉴定;鉴定过程中,B公司进入破产程序。本案案情复杂、证据繁多,徐业青协助法官多次组织开庭,固定无异议事实,对有争议事实包括合同履行情况、涉案12套设备的交付情形、设备质量问题、涉案损失金额等进行查明、逐项核实。期间经过专业法官会议进行讨论,最终该案判决结案。
复杂案件,“多理”永远比束之高阁更容易解决问题。对于法官来说,除开庭外,时常电话沟通、翻看案卷、梳理证据、讨论案情,都是“多理”的方式。在“多理”的过程中,会有灵感乍现的可能,从而找到解决案件的钥匙。

@太湖法庭法官助理 王争妍
9月印象最深的是一起民间借贷案件,50万元的借款发生在2012年,时间久远,原被告对借款事实争议很大。被告作为借条上载明的借款人,实际并未用到该笔借款,实际用款人即本案第三人用款后无力还款,被告承担了主要还款责任。案件判决的难点在于双方对于被告在起诉前归还的47万元金额无异议,但是因为早年被告的还款均为现金和承兑汇票还款,原被告对于还款时间的陈述差异巨大。原告陈述的还款时间在每年阳历年底,被告陈述的还款时间为前一年农历年底,而对于还款被告并无强有力的书证,但证人、第三人的陈述均与被告陈述较为相符,解释的还款情况也更符合情理。对于还款时间的差异直接影响到剩余本金利息的计算,两者差异亦不小。结合全案审理的情况,在了解到原被告也是相识多年,被告前期确实主动还款,诉争的起因主要是在一次催款中的沟通不畅产生郁结,被告在庭后也主动表示希望法院进一步调解,化解双方矛盾。为了有效的化解矛盾,王争妍在判决拟稿的基础上又进一步将两者的还款均列表计算,向双方陈述利弊,最终促成了双方达成调解方案,一次性了结纠纷。
在民事案件审理中,拨开迷雾、还原案件的事实真相,很多时候难度确实很大,不仅需要熟练掌握证据规则,合理分配举证责任,很多时候更要求审判人员有丰富的经验法则。而民事纠纷,正因为面对的当事人是鲜活的人,作为年轻的法官助理,王争妍也在慢慢地学会换位思考,尽力理解当事人的核心诉求,以期最大程度定纷止争、化解矛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