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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晓!滨法7月“办案之星”~
  发布时间:2022-08-23 15:04:22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提升全院干警整体素质、司法能力和服务水平,优化办案技能和方法,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推动形成敢为人先、争当标兵的浓厚氛围,滨湖法院自去年十月起,在全体审执法官、法官助理中开展“办案之星”评比活动,从每月办案业绩突出、效果良好的办案人员中评选“办案之星”,并将评选结果在绩效考核、评先评优和干部选拔中有效运用。

今天,让我们来看看七月“办案之星”都有谁呢?

@执行局员额法官 孙熠

7月孙熠执结案件30件,团队执结案件44件,其中大部分为金融借款合同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执行标的大、对抗性强、执行难度高。处置资产24件,包括厂房2处涉及价值8000余万元已挂网启动拍卖程序,另有拍卖成交及执行到位金额5000余万元,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胜诉权益,捍卫了法律尊严。

其中,交通银行与禾鼎公司等执行案件,需要拍卖处置中山路某沿街写字楼1-5楼全部办公用房,经过现场勘察,楼层内分别有饭店餐饮、棋牌茶室、教培机构多家租赁单位,孙熠在充分考虑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承租人等各方利益及整体经营环境稳定的前提下,组织各方多次协商,促成各方就拍卖方案协商一致。拍卖成交后又适逢疫情,孙熠耐心细致的逐户协调续租及搬迁工作,最终完成了所有楼层的顺利交付,执行回款2000余万元,切实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为维护金融安全,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保障。

善意执行不是减弱执行的力度和强度,而是在疫情期间稳企安商的大背景下,执行工作不仅要有强度力度,更要有温度,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智慧和人文情怀,为中小企业战胜疫情更好发展保驾护航。


@民一庭员额法官 朱光烁

朱光烁在7月份新收案件24件,审结21件, 审结的21件案件中共调撤12件。审理的案件主要是建设工程类案件。

审理的原告无锡某置业有限公司诉被告上海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双方就无锡某住宅小区精装修工程中不同项目,先后签订了金额高达近亿元的五份承包合同。施工完成后,置业公司认为上海建筑公司存在装修质量、工期逾期、非法转包以及不符合文明工地标准等诸多问题,为此提出了七项诉请。双方针对其诉辩意见,提交了近千页的相关证据,而该案审理期间恰逢上海和无锡发生新冠重大疫情期间,在面对只能线上开庭的不利形势下,朱光烁法官及时引导双方进一步明确诉辩意见,并根据各自意见把证据分类罗列,同时将双方意见和证据提前交换给对方。在充分做好庭前准备和沟通工作后,该案通过一次开庭基本上完成了全部审理内容,在庭后双方补充核实了部分事实后,朱光烁法官花费大量时间,精心整理、详细核对了全部证据材料,从而最终制作撰写了两万余字的判决书。

朱光烁在办案中,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的服务理念,紧紧把握公平公正的基本要求,切实提高当事人对案件判决的认同度,从而使案件当事人和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为了提高服判息诉以及真正定纷止争的良好效果,在案件审理中朱光烁还注重和加强调解工作,在掌握案件基本事实的基础上,找准双方当事人矛盾的症结,依法据实提出合理的调解方案,尽快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马山法庭员额法官 赵志峰

7月以来,赵志峰响应党组号召积极投入办案工作中,当月一审一书结案28件,其中判决16件,调解10件,调解率为35.71%。

在疫情严重开庭多次取消多次再安排的不利情况下,赵志峰充分利用工作日工作时间排满庭赶进度,利用上班前、下班后和周末时间加班加点结案完成大量工作。在办理一起加工合同纠纷中,被告下落不明,公告送达中过程中,突然发现被告手机联系上了,赵志峰法官积极电话沟通,告知其未到庭应诉的不利法律后果,通过耐心劝说,被告终于答应从外地赶到法院开庭,为了不影响其它案件的正常开庭,赵志峰直接将开庭时间定在中午1点钟,最终经协调双方调解结案,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日常工作中,赵志峰审理办案态度积极,对待工作认真负责,快速消化审结积案,针对道交诉前调案件,充分发挥调解特长,庭前耐心沟通,抓住主要症结,快速理清双方分歧,善意提醒诉讼风险后果,对达成一致意见立即转正式案件调解结案,有效缩短办案周期,取得较好的成果。

 
责任编辑:滨湖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