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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法四月“审执服务之星”揭晓!
  发布时间:2022-06-23 10:38:22 打印 字号: | |

今天,和大家一起领略一下

四位审执服务之星的风采!


李亚男 马山法庭 书记员

四月让李亚男印象最深刻的是“某银行与13名被告的信用卡纠纷案件”。

信用卡纠纷案件案情一般较为简单,但数量大,多有保全,此类案件对于书记员的工作效率要求较高。当拿到这批案件后,他迅速制作保全裁定书并立即向执行局递交保全材料。同时,向各被告送达应诉材料并安排开庭。为尽快解决纠纷,减少当事人诉累,节约审限,他根据承办人要求将13个案件开庭工作安排在了同一天上午。庭前,他仔细整理案卷、审核送达情况并做好庭审笔录,最终协助承办人顺利完成庭审工作。待承办人出具文书后,他又以最快的速度进行报结,一天内完成13个案件的报结工作。

批量案件对于书记员的工作要求很高,李亚男时刻保持严谨的工作作风、认真的工作态度,较高的工作效率,完成承办人交办的各项任务。辅助好承办法官、服务好人民群众是他在书记员岗位上不懈的追求。


游 悦 民二庭 书记员

四月给游悦留下最深印象的案件是“原告A某与被告B某、C某股权转让纠纷一案”。

A某与D某签订《协议》一份,约定D某受让A某持有的某公司全部股权,协议中对违约责任有所约定。后D某未按约定支付A某价款,A某便发函行使了解除权,并主张D某应承担违约责任。D某因病去世后,C某、B某经股东会决议通过分别继承D某持有的某公司股权。因此A某以B某、C某为被告提起法律诉讼,要求两人支付违约金,两人已经按照生效判决履行违约金支付义务。现A某认为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自身损失,再次向本院提起诉讼。

在了解案件大致情况后,游悦安排了开庭时间,分别向双方送达了相关应诉材料;庭前电话询问双方有无能够证明原告损失的相关证据;庭审过程中对证据进行质证,查清案情。本案审理过程中,游悦协助审判员向原告方释明法理:原告不能提供超过前判违约金数额损失的证据,且赔偿性违约金与损害赔偿请求权利益指向同一债权人时,两者不得同时主张,而A某已通过前判取得赔偿性违约金,此外通过前判违约金的执行已能弥补被告违约造成的损失。阐明事理,讲明情理,A某主动申请撤诉,了结了本次纠纷。

实际上,原告起诉的目的在于解决纠纷。针对原告诉请难以实现的案件,通过与当事人的沟通交流,令其对所主张的事实或法律关系形成正确理解,进而撤诉,便能够使得原告最初之诉讼目的得以实现。这不仅能够令当事人减少诉累,亦能缩短法院办案周期、提高办案效率。作为书记员,要辅助审判人员释明法理,切实为群众做好服务、干好实事,司法为民、便民利民。


刘丽君 立案庭 书记员

四月让刘丽君印象最为深刻的案件是“马某诉徐某、王某等非机动车交通事故一案”。

此案涉及两个难点:其一,原告马某与被告徐某事发时系同事关系,事故发生时其二人在从事职务行为且同坐一辆电动车,故马某将徐某及用人单位亦列为本案被告。其二,本案被告王某系外卖配送员,事发时在从事派送工作,故马某将配送平台的运营方、分包方以及保险公司共同列为本案被告。


本案涉及当事人多,法律关系较为复杂。刘丽君与承办人在庭前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通过微信及电话多种方式联系代理人对案情进行梳理,归纳争议焦点,找出案件的症结。在上海疫情严重无法邮寄和电子送达的情况下,灵活采用多样化送达方式,在反复沟通的过程中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最终调解结案。

通过这个案件,刘丽君更加清晰的意识到,在处理案件的过程中,要灵活应对各种突发状况。站在当事人的角度为当事人着想,不惧麻烦,想法设防帮忙解决因客观原因无法到庭等实际困难,而不是因为客观困难就让案件进展停滞不前。急当事人所急,忧当事人之忧,才能赢得当事人的信任,让案件进展更加顺畅。同时也让当事人双方能够更加心平气和处理双方纠纷。


蒋 龄 执行局 书记员

四月让蒋龄印象最深刻的案件是,被执行人下落不明,且没有任何财产线索,很可能要终本的案件。

蒋龄协助承办人寻找多方线索,最终通过被执行人在某家小银行办卡时留存的个人信息为成功找到被执行人,随后做了大量工作,最终全额执行完毕。  

执行局书记员工作看似简单,责任重大,书记员把工作做好可以大大减轻法官的压力。如何把工作的时间利用好需要注意方式方法。新案件来了及时网上浏览,做好个案的具体情况登记,逐一梳理,提高效率,防止案件空转。“好记性不如烂笔头”——一本每日工作计划本可以大大提高效率,并且防止错漏。书记员的工作越细致,对法官的助力才越大。


有一份热,发一份光

望各位“办案之星”、“辅助办案之星”

“审执服务办案之星”们

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发光发热

以萤火之光,汇聚成炬

照亮法治之路

 
责任编辑:滨湖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