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家有一老如有一宝
近年来 却有不少不法分子
盯上了各家的“宝”
他们打着“服务老人”“关爱老人” 旗号
招摇撞骗
被骗老人在遭受财产损失的同时
更承受巨大的感情压力
严重影响晚年生活幸福感、获得感
今天 滨湖法院宣判了一伙
这样的不法分子
一起去看看吧…
案情简介
6月16日上午,滨湖法院审理的马某某、朱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参与了江苏省养老诈骗犯罪案件集中宣判,二被告人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获刑。
“多年前我在街上收到一张小广告传单,看到上面有个公司在做居家养老服务就去看了看,只要交5元的会员费就可以领那么多次的小礼品,还能参加各种活动,我当时就登记了会员卡……”没想到就是这区区5元的会员费,最终导致本案近50名老人损失了390余万元。
无锡颐康健康咨询有限公司成立后,几经更名,在老年人群体尤为关注的养老投资项目上动起了歪心思。他们招募一大批业务员,通过到公园广场发放宣传单、打电话或直接登门拜访联络感情、组织对所谓的基地参观考察、频繁组织活动赠送礼品等多种方式扩大宣传,通过共情共鸣、小利小惠等获取老年人的信任。待时机成熟后这些业务员就开始推销文化艺术品和公司的居家服务项目,承诺将携手27大服务平台和更多商家提供丰富多彩的商品或服务,免费提供养老居住的同时还能获取最高13.5%的高额利息。在利益的诱惑下,这些老年人与公司签订《艺术品交易合同》《居家服务合同》等合同,将自己的养老钱就这样投入其中试图从中获利。结果这些犯罪分子赚得盆满钵满,关门跑路,集资参与人落得个血本无归,悔不当初。
法院判决
被告人马某某、朱某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结伙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被告人马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判处被告人朱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
法官提醒
犯罪分子迎合老年人群体的养老需求,以养老投资项目为名,抓住老年人容易轻信且辨别能力弱的特点,精心设计骗局,用前期的返利获取信任后一步步收网,最终套走老年人辛辛苦苦攒的养老钱。滨湖法院在严厉打击养老诈骗类型犯罪的同时也提醒广大老年群体提高警惕,擦亮眼睛,切莫为小利小惠白白搭进去一辈子的辛苦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