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湖法院积极将执法办案融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大局,全面推进信用修复“暖企”专项行动,促进社会信用水平不断提升。

一是迅速谋划部署。院党组第一时间研究落实省高院动员部署会议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出台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成立由“一把手”院长担任组长的“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执行年”1+4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设立5个专项行动工作小组,确保专项行动高效有序推进。
二是有序组织实施。根据“属地原则”对1979家参与纳失企业进行筛查,其中辖区内企业990家。已屏蔽进入破产程序企业83家(辖区内36家)和已注销登记企业51家的失信信息。梳理需现场调查的失信企业963家,对标对表确定清理计划。
三是强化府院联动。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及时向区委政法委汇报工作进展、协调推进事项;主动与区信用办、税务、工商、市场监管局等职能部门对接工作;召开专项治理推进会,借力基层网格员工作优势,解决失信企业负责人难找、财产调查工作量大等难题,确保线下调查工作如期完成。
四是健全分类修复。坚持善意文明执行,对经营困难但市场有前景的“希望企业”贯彻“六稳”“六保”政策,为“输血复活”开路护航;坚持“执转破”机制高效运转,推动沉疴组织有序退出和生产力要素快速释放;坚持“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理念,对恶意逃避执行的“老赖企业”坚决追责。
五是严控纳失增量。因企施策、因案施策,实行三级审批制度,正确把握信用惩戒规范性和适度性,对因疫情暂时无法履行判决义务的企业,暂不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22年4月1日至今,区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7人、失信企业1家。确保在“减存量”的同时做好“控增量”。
下一步,区法院将按照专项行动方案,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落实,确保企业信用修复“暖企”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为加快建设高品质美丽湖湾区、打造高质量发展标杆区贡献法院智慧和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