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滨法“办案之星”
新鲜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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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先为大家揭晓
上榜的两位“老法官”们
他们深耕基层
兢兢业业
他们虽年逾五旬
却是滨法的“瑰宝”
丰富的审判经验
深厚的法律功底
都是年轻法官们该学习的地方
下面一起去看看他们的风采吧~
苏建春 太湖法庭 员额法官

作为一名基层法庭的法官,在案件处理中,不仅要维护法律的公平和正义,也要让当事人感受到法律的温度和人间的温情。
本月处理的一起离婚案件让苏建春法官印象深刻,也让他欣慰不已。这起案件中,作为妻子的原告因与被告性格不合到法院起诉离婚,这已经是原告第二次起诉至法院。此时,原告已经身患重病,想尽快结束与被告的婚姻,并希望将夫妻共同房产变卖用于治疗。看到原告才三十出头却拖着憔悴的身躯,苏建春感到非常震惊和惋惜。在第一次起诉离婚时,原告还身体康健。被告收到法院送达的应诉材料后,来法院找过苏法官,讲述了与妻子生活的点滴,出示了上百张电影票存根及出游车票等,后其表示,如果妻子执意离婚也愿意接受这个结果。身为法官,看到这样一段婚姻,有唏嘘也有无奈,此时更加坚定了苏建春希望双方通过调解解决纠纷的决心。

之后,他多次与被告的代理人联系,经过数次电话沟通及庭审调解,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同意离婚并愿意立即支付房屋归并款给原告,能让其及时用于治疗。临走时,原告对法官给予了真挚的谢意。

对于法官来说,这只是一个案件,而对于当事人来说,却足以改变她的一生。是的,这就是法官这份职业所肩负的使命和责任,正是这些不经意的感动瞬间,带给苏建春工作中的幸福感和成就感,激励着他坚守在自己的岗位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胡正建 太湖法庭 员额法官

作为基层人民法庭的一名员额法官,在工作中遇到的总是案件形式各样、案情繁简不一的民事纠纷。
在二月审结的17个案件中,给胡正建法官印象最深刻的是一个买卖合同纠纷的商事案件。在该案中,原被告双方对欠款事实各执一词,互相推卸责任,法律关系错综复杂,不仅涉及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行为和个人行为的区分,还涉及合同法中关于债务加入的问题。

在面对这种复杂繁琐的案件时,作为人民法官的胡正建,要做的就是将原被告之间的法律关系抽丝剥茧,厘清事实,总结出双方的争议焦点,针对争议焦点、双方的抗辩一一进行释法说理,这样的判决才最有说服力,才能让双方息诉,增强司法的公信力。经过胡法官多次质证与开庭,终于查明了案件的基本事实,在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后,双方均未提起上诉,并且根据判决结果达成了庭外和解协议。

这个结果让胡正建获得了深深的成就感,服判息诉无疑是对承办法官最大的认可,这也激励着他坚守在自己的岗位上,通过自己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