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及其司法解释,进一步强化法律实现、深化陪审实践、宣传参审成效,滨湖法院结合“讲述人民陪审 弘扬司法民主”主题宣传活动,开设“人民陪审工作”专栏,宣传相关法律知识,精选陪审案例,讲述陪审心得,增强社会各界对人民陪审工作的了解。
有这样一群“无袍法官”
他们来自各行各业
兢兢业业 无私奉献
他们是司法公正的捍卫者
他们是法律知识的传播者
他们是司法为民的见证者
他们有一个响亮的名字
“人民陪审员”

本期让我们一起来听一听
人民陪审员杨桂丽的心声:

人民陪审员心声:我叫杨桂丽,1977年生人,本科学历,质量工程师中级职称,曾就职于索尼电子无锡公司,从事质量技术管理工作十几年,在质量管理方面有丰富的经验。2019年5月我非常荣幸地被任命为无锡市滨湖区法院人民陪审员,这是一种权力更是一种责任,我对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工作感到由衷的光荣与自豪。

当一名合格的陪审员需要高度责任心和社会责任感,没做陪审员之前很多人总以为法官都是高高在上,手握大权,盛气凌人。参与具体的案件审理,走近了才知道原来做一名国家司法工作者并不是想象中的那么容易,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在伟岸形象背后是长时间默默无闻,不辞辛劳地付出。法院工作压力之大,工作之繁杂,超乎大多数人的想象。
人民陪审员要有一副热心肠
参与所陪审案件中
一起离婚案件调解工作让我记忆犹新
夫妻双方有一个孩子马上面临中考,夫妻因为工作都非常繁忙,互相不满对方对孩子和家庭付出不够,缺乏责任感,而感情出现了问题。法官起初也本着对孩子和家庭影响最小的方式多次耐心的进行促和的调解,曾经一度撤诉。但后面的一段时间夫妻间仍然经常爆发争吵,第二次起诉离婚,夫妻感情已很难恢复。夫妻二人关于离婚的财产分割也迟迟因为互相的怨气和情绪不能达成一致的方案。长时间的争吵严重影响了孩子,尤其是孩子中考备考的状态。我也是一个中考孩子的妈妈,深刻理解家庭氛围对一个孩子心理及学习状态的影响,何况孩子又即将面临人生中第一次重要学习生涯甚至人生的转折点。心疼的同时我主动配合法官,多次联系夫妻双方以面谈和电话的方式,从自己初三家长的身份,同他们感同身受,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和平签署了离婚协议,并劝说双方,不管未来如何,孩子都是自己的,多关心孩子的教育和心理健康成长,多参与孩子的生活,未来为了孩子也要相互配合、和睦相处,他们也表示非常理解和赞同。

民事调解中应多想想自己能做些什么,不能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一开完庭拍拍屁股就走,要把别人的事情当成自己的事,多出力,多想办法。司法审判工作一方面关系到国家司法机关,政府在老百姓心目中的形象,关系司法的权威,另一方面能否得到公证的裁决是每一个社会成员的个体权益能否得到国家法律保护的关键。作为一个人民陪审员要重视司法审判活动所产生的重大社会效应,要积极配合院里的各项工作,正确行使权利,维护法官形象。发挥一名人民陪审员在处理案件中桥梁、纽带的作用,减少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误解,减少隔阂,为创造和谐、稳定、繁荣的社会环境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
担任人民陪审员两年多来,参与陪审案件近两百件。陪审工作虽非我本职工作,但我对它是充满热爱的,受益良多。“体现人民当家作主,促进司法公正”是施行人民陪审员制度的立法宗旨,我首先从自己做起,从点点滴滴做起,落实到具体的陪审工作中就是准时到达庭审现场,严格遵守法庭纪律,庭审环节仔细倾听,做好笔记,敢于发问。我认为要当好陪审员,还应当具有较好的法律基础和公正的司法理念。为了能够胜任这项工作,我自觉加强了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公正司法理念的培养,平时注重向法官请教,虚心向合议庭学习,不懂就问,不会就学。坚持不懈的学习,为我依法履行好陪审员职责加强了基础。在庭后的合议庭评议案件时严格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态度,如实诚恳地发表对案件的看法,积极建言献策。作为业外人士,我能依照自己的意志判断事实,从不同的角度分析案件,并敢于发表自己的想法看法。
陪审员的价值不仅体现了司法民主,更重要的是在于发挥其来自人民群众,了解民情,代表民意,使司法更加贴近民众生活的优势,通过陪审员直接参与案件审理,丰富法官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中的思维判断,从而最大限度地实现司法公正。通过几年来的陪审员工作,我感受到滨湖区法院非常尊重陪审员,对陪审员和法官同等对待、一视同仁,保障陪审员依法行使权利,为陪审员依法履行职责提供了良好的条件。这使我真正感受到陪审员的神圣使命和重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