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张金法、张波惠:
本院受理的案号为(2017)苏0211执149号陈保仁申请执行张金法、张波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关于被执行人张金法、张波惠所有的位于无锡市滨湖区壬港村壬滨路口12、13号(周家湾60号)房产已评估,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裁定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执行局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
二O一八年九月四日
承办人:张明 0510-81176583 0510-81176587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张金法、张波惠:
本院受理的案号为(2017)苏0211执149号陈保仁申请执行张金法、张波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关于被执行人张金法、张波惠所有的位于无锡市滨湖区壬港村壬滨路口12、13号(周家湾60号)房产已评估,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裁定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执行局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
二O一八年九月四日
承办人:张明 0510-81176583 0510-811765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