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蜜月旅行遇车祸 旅行社既要赔款也要退款
  发布时间:2016-12-13 11:06:22 打印 字号: | |
  蜜月旅行已经成为小夫妻庆祝新婚的时尚方式,可最近,吴中区的张先生、陈女士夫妇却在蜜月旅行过程中遇到了烦心事。

  新婚燕尔的张先生夫妇报名参加了某旅行社组织的“新西兰南北岛冰川高山火车8晚11日深度游”,每人交纳旅游费24300元。然而,刚到新西兰的第二天,二人乘坐旅行社安排的旅游大巴时发生车祸,致使二人身体受伤、财务受损,心有余悸的夫妇二人在当地医院接受治疗后,再无心游玩,决定回国。

  回国后,夫妇二人与旅行社就是否该返还旅行费发生争议,张先生夫妇认为,到新西兰的第二天就发生了车祸,还未来得及游玩,旅行社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当全额退款并赔偿各项损失9000余元。而旅行社则认为,张先生夫妇已经花费了部分费用,仅愿意退还16800元。双方互不相让,张先生夫妇将旅行社起诉至吴中法院。

  吴中法院审理认为,张先生夫妇与旅行社之间签订的旅游合同成立且合法有效,旅行社应当按照旅游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张先生夫妇在旅行过程遭遇车祸,导致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旅行社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经过承办法官的法律释明,张先生夫妇与旅行社均表示愿意作出一定让步。最终,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旅行社支付张先生28267.45元、陈女士27891.76元,上述款项履行完毕后,双方再无任何纠葛。
来源:江苏法院网
责任编辑:滨湖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