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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出售假币,却用冥币骗人20万
江西一男子以冥币冒充假币诈骗获刑
  发布时间:2016-06-06 16:15:51 打印 字号: | |

      近日,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理一起诈骗案,被告人孙某伙同他人用真币谎称是假币,再用冥币冒充假币的方式,骗得被害人邹某现金20万元。法院判决被告人孙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继续追缴违法所得并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9月,孙某与被害人邹某通过“陌陌”聊天工具相识。孙某称张某有假币可向邹某出售,并介绍张某给邹某认识。张某拿出真币谎称是假币,让邹某拿出去交易,取得了邹某信任。

    2015年9月23日13时许,在南昌市西湖区孺子亭公园内,张某和孙某以用冥币冒充假币的方式,骗得邹某现金20万元。得手后,孙某分得赃款人民币10万元。

    另查明,孙某于2012年5月14日因犯诈骗罪被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现金人民币20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被告人孙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曾因诈骗被判处刑罚,可酌情从重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滨湖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