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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湖法院驻社法官工作室在溪南社区开展“交通安全日”和“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15-12-11 15:05:36 打印 字号: | |

今年122日和4日分别是第四个“全国交通安全日”和我国第二个“国家宪法日”,为扎实推进全市“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切实有效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滨湖法院驻社法官工作室在溪南社区举行以“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为题的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


 

活动当天,该院通过发放宪法单行本、法律咨询和签名活动等形式向社区群众宣传交通安全、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本次活动旨在不断提升“交通安全日”和“宪法日”公众知晓度,让每一位参与者从自身做起,带头遵守交通法规,积极举报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共同营造和谐、平安的道路交通环境,并在社区掀起“学习宪法、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滨湖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