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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作化副院长独任审理一起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案
  发布时间:2015-07-22 15:08:33 打印 字号: | |

710上午,我院王作化副院长在马山法庭开庭审理了一起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案。庭审开始后,王院长娴熟地控制庭审节奏,指挥诉讼双方推进庭审进程。王院长从核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的身份信息、初步归纳争议焦点、主持举证质证,到法庭辩论、庭审小结,有序开展庭审,既对整个庭审过程分阶段科学规划,又依法严格执行诉讼程序,并且始终保持中立,给予双方当事人平等对待,充分发挥了庭审作用。

责任编辑:滨湖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