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假错案、权力扰法、暗箱操作、法不责众、暴力对法……关于中国司法,有着太多的难题与积疴。3月12日出炉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尝试从改革层面深度解题,“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成为破解难题的金钥匙。
司法的“不阳光”主要表现在透明度不够,包括司法程序、信息公开不足等,这更多是司法机关、人员、设置等自身问题,“两高”报告提出系列改革举措,剑指这一顽疾,通过司法去神秘化,解决司法机关与社会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无论是最高法报告中提到的推进审判流程公开、推进裁判文书公开、推进执行信息公开、加强法治宣传,还是最高检报告中讲到的建设四大平台——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平台、法律文书公开平台、重要案件信息发布平台、辩护与代理预约申请平台,都是很有针对性的措施。
实际上,近年来,加大司法公开的尝试屡见不鲜。2013年8月22日至26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进行全程微博直播,5天庭审发布150余条微博,近16万字,轰动一时。此后,一些重大案件的审理也都采取了类似模式。刘铁男受贿案在河北廊坊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期间,该院先后播发微博55条,点击阅读量超过1500万次。
就在两会期间,最高法于3月10日首次对外公开发布《中国法院的司法公开》白皮书,并透露出正在修订《人民法院人民法庭规则》,建立健全有序开放、有效管理的旁听和报道庭审的规则,依法保障公民旁听庭审权利。
得益于这些做法,民众感受到司法机构离自己更近了,感受到司法的温度,有助于提升司法公正感与公信力,也有助于提升全民法律意识。
当然,司法的阳光化还有赖于通过加强监督、完善制度,解决权力干预司法等问题,让暗箱操作失去土壤。周永康等一批官员的落马轨迹就反映出,当权力深度介入,司法环境便清朗不在。
“两高”报告体现出的“治本”之意也十分明显。打官司托熟人、官司输赢拼后台……这些都将行不通了,官员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将被记录下来,并进行通报、责任追究;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也有一套成形的处理制度。说到底,就是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司法腐败。
“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习近平曾引用英国哲学家培根的语句,强调“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今年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阳光司法的加速推进,有助于司法公正的构建,也助推依法治国大势的铺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