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审理了一起保洁公司员工孙某某起诉其所在单位某卫生服务公司的赔偿纠纷案。50多岁的孙某某虽已过退休年龄,但仍是家中的主要劳动力,丈夫因病没有收入,还有一个年幼的儿子,她用微薄的收入支撑起全家人的生活。
但是,一场突如其来的台风,改变了孙某某平静的生活。她不幸被台风从保洁车上吹落,左手左脚等处严重跌伤。
受伤后,因为收入下降和生活难以自理,原来由其分担的家务无人打理,全家人从此陷入困苦中。加上医疗知识的缺乏,她的手错过了治疗的最佳时机,落下了9级残疾。而孙某某所在单位在支付1万元后,不再支付其余赔偿费用。孙某某及其家人为此多次到单位讨要说法,并多次发生争执。
后来,该卫生服务公司向法庭起诉,要求孙某某返还以借条形式借支的医疗费1万元。面对病痛折磨和生活困扰的孙某某及家人被彻底激怒了,他们商量着到卫生服务公司大闹一场,希望以此迫使公司作出巨额赔偿。
得知消息后,我当即打电话通知孙某某及家人到法庭谈话,一方面听取其对此事的处理意见,另一方面缓解其情绪,防止发生意外事件。
来到法庭后,孙某某及家人正处于盛怒之中,口口声声说不要法庭处理,要找公司老板还她一只好手一只好脚,否则就与老板拼命。
在认真听取了孙某某的不幸遭遇后,我对其深表同情,对孙某某一家人的不理智行为进行了耐心细致的疏导和劝解,并告知其在工作期间因工致伤,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所在单位赔偿。经多次劝解,孙某某及其家人终于放弃了报复的念头,愿意通过法律途径处理。我立即安排进行伤残鉴定和开展先期协调工作。
因为孙某某起诉时向卫生服务公司提出的赔偿要求达13万多元,与该公司原设想的赔偿额相去甚远。在法庭组织协商时,双方均态度强硬、各不相让,协商一度陷入僵局。
看到这种情况后,我一方面对孙某某进行情绪疏导、分析利弊得失;另一方面通过其亲属及相关好友近十次往返劝解,稳定了孙某某及其家人的情绪。同时,通知卫生服务公司负责人来庭谈话,进一步做矛盾化解工作,促使其改变态度。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由卫生服务公司再一次性赔偿孙某某11万元。不久,该卫生服务公司按期支付了全部赔偿款。
(作者简介:钱晓平,滨湖区法院华庄法庭专职书记,本科学历,1966年1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