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网络侵权案件也时有发生。人们往往在不经意间便已侵犯了他人的权益,可能是下载了一首未经授权的歌曲,可能是转载了别人的图片但未注明出处,也可能是擅自转播了某些影视作品……近日,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就审结了一批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案件。
电影《人在囧途》是一部由徐峥、王宝强主演的喜剧电影,影片以春运为背景,讲述了一个玩具集团老板和一个挤奶工在旅途中相遇,共同上演了一场包罗万象的“春运史”的故事。该影片在2010年上映后引起网友的极大关注。去年8月,独家享有该影片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深圳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发现,无锡某网站在未取得有效授权的情况下,为商业目的在网络上提供了该电影的在线播放服务,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为此,该公司将无锡某网站起诉至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决网站立即停止对电影《人在囧途》提供在线播放服务,并赔偿其经济损失40000元。
法院在审理后认为,无锡某网站未经深圳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许可,向社会公众提供了涉案电影的在线播放服务,侵害了该公司对涉案电影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依法应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据此,法院判决无锡某网站赔偿深圳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经济损失15000元。
自2013年8月以来,无锡滨湖法院陆续受理类似案件累计超30余件,且这批案件的诉争对象均为无锡某网站上播放的影视节目,涉案作品包括《人在囧途》、《新玉观音》、《快乐大本营》等知名电影、电视剧或综艺节目。
滨湖法院在受理该批案件后,多次组织各方当事人进行沟通调解,并详细分析各方的证据材料。在暂时无法达成调解意向后,该院在众多案件中挑选了3件诉争对象为《人在囧途》《新玉观音》等有较大知名度的案件首先进行了开庭审理,及时依法作出了裁判。借此契机,相关承办法官以判促调,再次和当事人进行沟通,促成各方当事人达成一揽子调解协议,剩余案件全部顺利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