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这笔钱,我就能安心接受治疗了,感谢法院为我所做的一切!”这是维修工张某在拿到法院出具的调解书之后满怀欣喜所说的话。
今年42岁的张某跟妻子一起经营一家维修服务部,专门为人维修各种电器、电缆等,偶尔也会做一些别的活。无锡一酒店是他们维修部的老主顾,双方已经合作很多年了。每次酒店有需要维修的地方,就会通知张某,然后由张某带人前去维修,材料费人工费等都是张某先行垫付,然后酒店每个季度一次性结算给他。
去年3月,酒店因为要进行一次大范围的装潢整修,就联系张某过去维修电器,双方谈好每人每天150元的工钱。4月1日,酒店的电缆在施工过程中被挖掘机挖坏了,工程部的经理又联系张某带人过去维修。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维修,电缆被修好了。这时,餐厅经理又叫张某去疏通下水道。该酒店的下水道在距离地面四五米高的一楼天花板上,张某借用了在酒店施工的别工程队的梯子,之后他将梯子架设在下水管下方的墙面上,自己爬上梯子开始疏通下水道。然而,当张某快要疏通完第二个下水道时却突然发生了意外。
张某所爬的梯子突然发生断裂,他重重地摔倒了地上,动弹不得。之后,酒店的经理赶到现场,立即将其送至医院抢救。经医院诊断,张某的腰椎骨折,由于受伤情况比较严重,他又转到南京的医院做了手术。今后张某将要面对的是第二次手术和沉重的生活负担。为了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张某将酒店告上了法院,要求酒店对自己此次的受伤进行赔偿。
对此,无锡滨湖法院马山法庭十分重视,承办法官亲自去张某摔伤的现场勘察。在对整个案件有了一个全面的了解后,承办法官决定要促成原被告双方的和解。在这起案件中,张某在为酒店疏通下水道的过程中摔伤,酒店要负主要责任,但是导致张某受伤的梯子并不属于酒店,而是张某从在酒店工作的其他工程队处拿过来用的,同时,张某作为一个专业的维修人员,对于所用梯子是否牢固,架设位置是否合理等因素应该有一定的认识,因此,张某的受伤其自己也要承担一个次要责任。在向原被告双方都解释清楚其中的利害关系之后,双方都愿意接受法院调解。据此,张某跟酒店达成调解协议,由酒店一次性赔偿张某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共计18.9万元。张某对这个结果也表示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