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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出狱后检举盗窃同伙 时隔一年半同伙难逃法网
  发布时间:2013-06-20 15:13:04 打印 字号: | |

金某与两人合伙去工地偷钢筋不料失手被抓,两个同伙却逃跑了。刑满释放后的金某,立即回到老家调查两名同伙的信息,随后去公安机关举报两人。20天后,同伙之一的李某在浙江被抓获,他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日前,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盗窃案。

20111213上午6时许,无锡市某建设工程公司工地看护员向公安机关报案称:其公司的工地被几名男子盗窃了大量螺纹钢筋,其中一名男子已被当场扭获。接到报案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将该名男子带至派出所审查。经审查,该名男子为金某,35,安徽颍上县人,曾经有过盗窃的前科。他如实交代了其伙同另外2名男子盗窃螺纹钢筋的犯罪事实,但是由于他与另外两人是老乡,平时仅以外号称呼,并不知道他们的全名和更多的信息,因此公安机关无从寻找两名共犯。2012331日,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判决金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2012年底,金某刑满释放,但是他对于三个合伙盗窃,却只有他一人坐牢的事情耿耿于怀。于是,他出狱后就立刻打点行装,返回老家调查另外两人的身份。终于,皇天不负有心人,在金某多番打听下,他终于弄清了另外两名同伙的姓名。今年114日,金某向公安机关反映其未归案同伙的身份情况,分别为李某和陈某。公安机关随即将李某、陈某上网追逃。24日,李某在浙江省海宁市斜桥镇被当地派出所抓获,并于次日被押解回无锡。经审查,李某对伙同金某、陈某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交代,20111213日凌晨3时许,李某在无锡的租住地睡觉时,接到金某的电话让其去涉案工地。于是,他就驾驶三轮摩托车赶至该工地。金某称他们在工地偷了点钢筋,让其帮忙运走,于是李某将三轮摩托车藏匿在附近的绿化带内,当时那里已经堆了不少钢筋,他就将钢筋搬到了三轮摩托车上。然后三人又返回工地运了若干钢筋到三轮摩托车上。当三人准备第三次搬钢筋时,被工地工人发现,金某当场被抓获,而李某和另外一名同伙却逃脱了。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据此,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责任编辑:滨湖法院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