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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念之差回母校偷手机 销赃被抓男子悔不当初
  发布时间:2013-03-14 09:39:57 打印 字号: | |

刚刚走出校门不久的小林,因为一念之差,在一个多月的时间内,回母校偷了多部学弟学妹们忘在课桌里的手机。由于他总是在同一个地方销赃引起警方注意,这才被抓。日前,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盗窃案。

今年只有22岁的小林是江苏南通如皋人,他刚刚从无锡市某技术学院毕业不久,之后就在无锡市某环保设备厂工作。201210月初的一天中午,小林因为要考驾照理论考试,就回到了母校的公共教室里面看书。可是小林发现有些学生下课后将手机遗忘在课桌内就离开了,这让最近手头有些紧的小林萌生了将那些手机偷走,然后变卖换钱的念头。

于是在同年10月至11月间,小林先后4次在该学院6号、8号教学楼没有人的教室里,乘中午下课之机将学生遗忘在课桌里的手机偷走。一个多月的时间,小林偷得多部手机,大部分都被他销赃换成了现金。

之后,无锡市公安局滨湖分局雪浪派出所接到情报线索,发现有一男子经常在老红梅市场莲蓉桥附近向路边回收手机人员出售手机。经过该所侦查发现,这名男子经常出入于本市滨湖区无锡市某技术学院。2012118日,该所在莲蓉桥附近将正在出售手机的上述男子抓获,并当场在该男子身上查获手机6部、在该男子租住地查获手机3部。经审查,这名男子就是小林。归案后,小林如实交代了其于201210月以来多次至无锡市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楼盗窃手机的犯罪事实。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小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但是考虑到小林主观恶性不大,系初犯,平时表现一贯良好,案发后赃物全部追回,所以法庭决定对其从轻处罚。据此,小林被判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责任编辑:滨湖法院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