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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内诈骗300余次 男子被判刑十年半
  发布时间:2013-03-14 09:36:04 打印 字号: | |

“感谢共产党,感谢滨湖法院!我从来没想到这笔钱在这么多年之后还能要回来啊!这下总算能安安心心过个好年了!”129日,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的大法庭里聚集了一大群老人,他们都是日前滨湖法院审结的一起诈骗案的受害者及受害者家属,在法院的组织下前来领取当初被骗的钱。

这起诈骗案的被告人李某是地地道道的无锡本地人,也就40岁出头,家里有一对年迈体弱的父母和一个正在上学的17岁的儿子。沉重的家庭负担让没有工作的李某不堪重负,无奈之下他选择了去骗别人的钱。

由于李某的亲戚多住在崇安区,而江阴、宜兴、锡山、惠山等地口音又和他不一样,于是他就将作案目标锁定为无锡市的滨湖区、南长区、北塘区的一些老居民楼内居住的老人。200212月的一天下午,李某来到本市南长区某小区内,挑选了一家有老人的房子敲门。老人开门以后,李某谎称自己与独居该处的吴老太的儿子熟识,并当着老太太的面假装给她儿子打电话以取得老太太的信任。80多岁的吴老太不疑有他,立即邀请李某进屋。然后李某跟老人说自己妻子生重病住院急需用钱,他这次来是想找吴老太的儿子借钱。老人心疼儿子,想替儿子分担,于是就拿出自己的钱给了李某。就这样,李某以借钱为由,骗得吴老太现金1500元。

李某惯用的诈骗方式都是先通过搭讪使老人透露子女个人信息,然后冒充老人子女的熟人并假装与老人子女电话联系以取得老人的信任,最后谎称其妻或父母住院治疗急需费用,以借款为名骗得老人财物。从2002年开始行骗至今,李某共实施诈骗犯罪行为339次,实际共骗得现金人民币100多万元。除了被李某挥霍掉的一小部分钱以外,大多数钱都被李某谎称是赌博赢来的交给其父亲保管,用作家庭开支和今后儿子结婚买房的费用。

公安机关自2003年以来,陆续接到数百名老年人报案称在各自家中被他人诈骗,在分析多起案件后发现被害人描述的嫌疑人体貌特征一致、作案手法相同,所以公安机关对该系列案件进行串并案侦查。2012424日下午1点多,李某在本市滨湖区某街道一户私房内实施诈骗行为未果,刚走出巷口即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李某虽不具有自首情节,但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而且也已经把骗得的赃款全部退还,应予从轻处罚。据此,被告人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责任编辑:滨湖法院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