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滨湖区人大常委会任命了40名同志为滨湖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滨湖法院新一届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圆满结束,为推进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进一步做好人民陪审员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一、广泛宣传,确保数量足额。通过区人大、政协、区工商联及区总工会、妇联、区司法局等单位宣传发动和推荐。同时,利用“和谐街道(社区)”共建、法企共建等平台,大力宣传人民陪审员工作的重要意义,鼓励社会各界热心人士报名参与。经过严格筛选,最后任命40名人民陪审员,超过了我院现任法官人数的二分之一。
二、严格把关,确保选任质量。突出人民陪审员“品行良好、公道正派”基本标准和条件,把好资格审查、考察、政审关和提请任命关,着重对候选人的政治思想、品行操守、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察,注重候选人实际参与审判的可能性和可行性。40名人民陪审员中,大专学历以上的33人,占82.5%,其中本科19人、博士1人、硕士2人,学历层次、知识结构全面提升,综合素质较高。
三、优化结构,确保广泛性和代表性。40名人民陪审员中,男性13人,女性27人。在专业构成、行业分布等方面,涵盖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成员、工青妇代表及教育、卫生部门代表、企业家、基层干部群众、人民调解员等,较好地体现了选拔人民陪审员的广泛性和代表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