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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心释明巧调解 群众赠字表谢意
  发布时间:2012-12-24 15:40:35 打印 字号: | |
  “程法官,感谢你为我这个案件所做的工作,使我的事情能够圆满得到解决,知道你们法官不会收礼,这是我昨晚写的一幅字,送给你,以表达我内心对法官及贵院为民解难真诚的感谢!”,说着只见一位长者将一副写有“弘道养正”的毛笔字交到了无锡市滨湖区法院程鹏法官手中。

  事情还需从今年四月份说起,该院民一庭受理了某新村二楼居民诉三楼住户家水管漏水导致其家中财产损害要求赔偿损失的相邻权纠纷案件。该案中,由于三楼长期无人居住加之原被告所居住的是建造时间较长的老小区,水管经老化侵蚀漏水,造成二楼的原告家中墙壁及家具被水浸湿,三楼住户在修理完水管后并未对二楼住户家中的损害问题进行赔偿。原告几经上门协商未果,如今三楼住户又见不到人,一气之下将三楼住户告上了法院,要求赔偿财产损失并承担误工费、精神损害赔偿等合计约一万元费用。

  承办法官在调解过程中了解到三楼住户早已搬回扬州老家居住,无锡房屋长期无人,现在被告正在准备将该房屋卖掉。同时通过对原告家中损失现场勘查发现,该损失并非如诉状所述的那么严重,该案如按正常的谈话调解,损失评估走程序,一来耽误时间不快捷,二来增加原被告诉讼成本不经济。故承办法官要抢在被告将房屋卖掉之前解决相关争议,通过先后五次与在扬州的被告进行电话沟通调解阐明相关规定,同时耐心向原告释明哪些请求是合理的、哪些是不能获得法院支持的,让其心中对案件的结果有个合理的预期。

  在承办人的多次电话沟通与协调之下,原被告就赔偿达成了一致,被告主动将赔偿款汇至法院账户,原告在领到赔偿款后主动撤诉。使得一起矛盾争议较为突出的案件,在法官的调解下,原被告未曾在法院碰头便得以解决。案件审结后,原告念念不忘承办法官的耐心细致的工作态度和认真负责的工作热情,于是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责任编辑:滨湖法院